第(1/3)页 撒格维斯,意为,贤者之杖! 这是这根长度足有一米八的木头的名字。 来自于一千五百年前,在精灵王坟头上长出来的一颗橡木。被做成法杖后,一直被史上最出名的大巫师梅林所使用。 (姑且,短的叫魔杖,长的叫法杖。) 抚摸着光滑的法杖表面,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这玩意里面蕴藏着多么恐怖的力量。 刚才在山洞里他就手痒忍不住试了一下,结果威力果然是猛的一塌糊涂,差点让他把自己给炸没了。 这和魔法界那种,主要功能是协助施法的魔杖截然不同。 在一千五百年前,巫师们还没有发明魔杖,所以即使有着天赋,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踏入巫师的门槛。 像是罗恩韦斯莱,纳威隆巴顿之流如果不借助魔杖多半是不可能学会魔法的。 那个时候的魔法界只有这种大粗长的法杖,且基本全是为了战斗而设计的,威力强大,节约魔力,加速施法才是它的特点。 赵九赦有理由相信,这根木头单从威力上来讲,绝对要比死亡三圣器之一的“接骨木魔杖”还要强。 只是想要使用它,还需要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。像婴儿学步车一样帮你辅助施法?不存在的。 这种纯粹作为武器存在的魔法装备,不是有一定造诣的强大巫师是绝没有可能掌握的。 现在他还只是个学艺不精的新手,没有山神木魔杖的辅助施法都成问题。 又是空有宝山而无法用的尴尬情况。。 他到底是该开心还是该沮丧呢? 想了想赵九赦给自己订了个小目标,尽快达到魔法部普通傲罗的水准。 嗯,就是那种电影里的炮灰。 以他现在学神级别的头脑,想来应该花不了太长的时间。 等魔力操控的水准达标,他再换上贤者之杖作为进阶装备,那实力蹭蹭蹭往上狂飙的感觉,想想就刺激。 抹干净口水,在地狱男爵三人看诈尸的目光中,把贤者之杖直接塞进了肚子里。 财不露白,安全最重要。 直升机的速度并不是很快,回到伦敦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。 飞机上,伤势已经完全恢复的地狱男爵和戴米奥少校,突然接到了一条紧急通知。 第(1/3)页